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易 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 品安全管理
责任者安环部、保卫科、制造部、储运部、销售部及其他使用单位
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 决定》、《易 化学品管理条例》(第 号)和《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 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 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并成立易 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 名专兼职易化学品管理人员
2 定期对易 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 每次购买易 化学品,均由联络员携带东阳市易 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 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
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
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 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 销作废
4 购买易 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根据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5 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6 所购买的易 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7 易 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 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8 易 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 化学品仓库
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 日前将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