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1、热载体出处的介质温度不得超过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一般低于 30 笆--40°C)。2、热载体必须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3、使用中的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炭(应 W1.5%)、酸值(05mgKOH/g)、粘度(变化应 W15%)、闪点(变化 W20%)进行一次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4、膨胀器内的热载体的温度不应超过 70C。5、严禁在热载体中有为混放水、酸、碱及其它杂质。6、热载体进出压力差减小时,应拆卸过滤器进行进行清洗。7、热载体的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性能指标、出厂合格证、每年的分析、再生、混用、更换等记录)应存档备查。8、热载体的使用、储存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二)1.司炉工岗位责任制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生产需要。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仔细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楚不漏项。4)仔细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常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实行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洁净;仪表清楚,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2 巡回检查制度1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2 巡回检查的内容1)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2)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