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竹浆制造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长远的进展,法律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进展,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进展为己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职人员
三、职责 为本制度执行各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
1、考勤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出勤日未打卡的须填写《忘/未打卡单》(略),并说明原因,但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否则不以出勤论处,须扣除当日工资
2)公司不允许员工迟到/早退,若迟到/早退,按一定比例在工资中扣除 1-3 分钟扣 5元/次 4-10 分钟扣 10 元/次 11-30 分钟扣 20 元/次 30 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次 3)上班时间 生产部门:公司采纳 26 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 10
5 小时,白班 8:00—12:00、13:00—18:00、18:30—20:00;晚班 20:00—00:00、01:30—8:00,每天上下班需打卡
员工每半个月转班一次,每天必须提前 10 分钟到现场交接
管理部门 08:00-12:0014:00-18:0018:30-20:00 公司例会每周一、三、五、7:50 在公司大门早会不得任何借口请假,迟到旷会罚款10/一次 2、请假 1)请假人员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原因,特别情况可先告知各部门分管领导,回公司上班当天须补签请假条
公司职员请假一至二天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即可,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经理批准
请假人员必须在确认请假单已审批完后方算完成请假
班干部、职员以上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
未按正常流程办理请假手续而私自未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请假单审批完后交人事处,以便核算考勤
3)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