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材认证办法及标准为加强教材管理与教材质量监督,确保教材质量,提高教学水平, 促进教材认证工作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一条教材认证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 学质量的重要措施,要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严格把好教材选用的政策关和质量关,为学校人才培育和教育教学工 作提供可靠的教材保障
第二条教材认证对象为全校所有本科课程使用的教材
第三条 教材认证主要考察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以及教材 的特色和编印水平等方面
各教学单位和认证单位应仔细根据教材认 证标准和指标体系参见附件)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规 范教材使用管理,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
第四条认证的组织教材认证工作由校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
教材认证实行院、校两级认 证程序
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学院所选用教材的认证工作
第五条认证标准及指标体系1
教材根据《教材认证标准及指标体系》进行认证评定 (3 位以上评议 人),综合得分 80 分以上含 80 分)方可通过认证
下列教材可免于认证(1 经教育部批准,并在封面上使用统一出版标志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如普通高等教育“xx 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对 21 世纪课程教材(2 经正式文件公布的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或精品课程教材
(3 经正式文件公布的教育部、住建部等部委推举的教材
(4 教育部发布的马工程重点教材
第六条认证程序1
学校确定教材认证时间后,教务处向各教学单位发布教材认证工作 通知
各教学单位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各课程任课老师集体讨论, 确定各课程的认证教材
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教材需要分管教学院领导 确认,专业选修课、专业实践课、通识选修课的教材需要系教研室) 主任确认
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领导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有关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