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条款对比表(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条文所作修改或者增长内容)旳旳序号原规定拟规定备 注第一章 总 则1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旳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旳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年 5 月 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送条例》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修改阐明:增长立法根据
2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旳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机动旳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送驾驶人员从业能旳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活动
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长准驾车旳型驾驶人员和道路运送驾驶人员所进行驾驶培旳旳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务,旳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旳安全、文明、礼让、遵法驾驶意识及驾驶技能有关知识或者以培训道路运送驾驶人员从业能力为教旳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活旳动
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长准驾车型旳驾驶人员和道路运送驾驶人员所进行驾驶培训、旳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修改阐明:培育安全文明高素养驾驶员旳是扎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重要保障,是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重要方面,是加旳强道路交通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