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法律规范为保障××××××××机房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连续、稳定运行,提高机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科学化、法律规范化水平,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机房运维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法律规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制定本法律规范的目标是保证机房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通过落实制度要求,强化机房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工作,促进机房运行管理标准化、法律规范化
第二条本法律规范所指的运行维护对象是指部署在总行机房的基础设施系统及设备
第三条机房基础设施指机房内为生产系统提供运行保障和运行环境的场地设施
包括容纳生产系统的机房、支持生产系统运行的供电系统(含UPS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及维护IT系统的辅助设施
运行维护管理指对机房基础设施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地运行
运维管理包括日常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运行巡检、故障管理、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 机房运行环境日常管理第四条为保证机房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机房应持续保证以下环境要求:一、机房各区域内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等环境条件应符合要求,确保机房各区域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实行相应的节能措施
主机房、网络机房、UPS室温湿度标准:温度:23±2℃,湿度:40%-70%,机房设备不得结露
二、机房各区域内应清洁、少尘,无悬浮颗粒物,无积水,无异味
三、定期完成机房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干爽、洁净、卫生,门、窗、玻璃保持明亮洁净,门牌和标签标识清楚,墙面洁净无污迹,贴挂整齐,没有杂物
四、机房内不得有食物存放,实行措施严防鼠害、蚁害等
五、物品如清洁用具、安全用具、记录资料、仪表工具、门禁卡、设备钥匙等应摆放在指定位置,标识清楚,洁净有序
六、温湿度、水浸、烟雾、红外、门磁、摄像机等监测探头保持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七、配电柜、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