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木工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制定本规程是为了法律规范机械木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损害事故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机械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1 机械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3
1 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能开车
2 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可靠和使用方便,工作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易燃材料和油等不得放在木材上及附近,各场所的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以保证安全
3 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位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具台上禁止放杂物
4 各种工具、刃具要经检查方可使用,不得有破损和裂纹
5 先开抽风机后开车,开车后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机床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
6 机床起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
清理木屑时,必须待车停稳后进行
7 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 3 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8 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9 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10 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车,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刹车,停车后要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2 木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3
1 圆盘踞应装有楔片、保护罩,锯片应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起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 2 分钟然后再工作
2 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