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及周边安全专项工作 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隆回县 2025 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阔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法律规范生产经营 ,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法律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阔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 200 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 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查责任落实,看 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干净,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靖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 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