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校车办发〔2025〕10 号校车量化管理考核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住宿制学校、农村学校、幼儿园、县顺泰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法律规范校车运营秩序,强化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运营意识,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结合阜蒙县校车运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阜蒙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目的,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为核心,以量化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服务态度、遵从管理等条款为抓手,通过实行计分制,多渠道、多视角考核测评等方式,强化校车司乘人员管理,提高司乘人员整体素养,确保校车工作健康和谐、安全有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使用符合国家专用校车设计标准并全年不间断为学校或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的校车提供者
三、考核方法与县政府承诺给校车提供者每车每年 4000 元财政补贴挂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式,每分 40 元,考核结果划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
得分 98 分(含98 分)以上者为“优秀”,评为“优秀”档的全额发放补贴
得分 90 分至 98 分(含 90 分)者为“良好”, 评为“良好”档的扣发对应分值补贴
得分 90 分(不含 90 分)至 80分(含 80 分)者为“及格”,评为“及格”档的发政府全年财政补贴的二分之一
得分 80 分(不含 80 分)以下者为“不及格”,评为“不及格”档的取消 4000 元财政补贴
四、考核程序通过学生(学生家长)、学校和乡镇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级评议,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提议,参考公安局交警大队和交通局意见,县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审定
《校车量化管理考核标准细目表》的 “综合评议”栏以学校意见为主,此表年终前由各学校(幼儿园)上报校车管理办公室
五、考核内容(一)制度落实考核校车提供者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文电执行情况,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