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采购合同新版多篇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 二、产品的交货地点为温州 XX49 号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验收后,支付总货款的 80%给乙方,余款约在 9 月 20 日前付清 四、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
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
五、产品验收: 1、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验收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经一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应在乙方出具的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确认
3、验收时甲乙双方应于现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验收依据共同对商品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六、保修和服务保障(详见附件 2: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商产品,并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包修,质保期为个月,从甲方对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签字确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质保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维护维修
3、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能正常运行使用,应对需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的文件
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须随产品向需方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
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
6、乙方对所购提供终身升级服务 七、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