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留溶剂测定法检验有用标准操作规程 有用文案 1.目的:建立残留溶剂测定法(二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检验,保证检验操作法律规范化。 2.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__年版二部。 3.范围:适用于所有用残留溶剂测定法(二部)测定的供试品。 4.责任:检验员、质量控制科主任、质量管理部经理对本规程负责。 5.正文: 5..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品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见附表,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限度应符合表中的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法律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法律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 52 本法照气相色谱法(附录 VE)测定。 5.3.色谱柱 5.3..毛细管柱: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换使用。 5.3...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 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5.3..2.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5.3..3.中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65%)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65%)二甲基聚硅氧烷、(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等。标准文件类别:技术标准 2 文件名称:残留溶剂测定法(二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09T-I626-0 分发部门:质量控制科 534 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硅氧烷的毛细管柱等。 5.32 填充柱:以直径为 0.80.25mm 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5.4.系统适用性试验。 5.4..用待测物的色谱峰计算,毛细管色谱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 5000;填充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 000。 5.4.2.色谱图中,待测物色谱峰与其相邻色谱峰的分离度应大于 1.5。 5.4.3.以内标法测定时,对比品溶液连续进样 5 次,所得待测物与内标物峰面积之比的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大于 5%;若以外标法测定,所得待测物峰面积的 RSD 应不大于 0%。 5.5.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5.5..顶空进样: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 0.g,通常以水为溶剂;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纳 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或其他适宜溶剂;根据供试品和待测溶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