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协商会制度工作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党组织: 为充分发挥新阶段统一战线的职能优势和作用,拓宽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扎实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更好地为富裕和谐幸福新梁弄建设作贡献,经讨论,决定在我镇推行民主协商会制度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根据科学进展、和谐进展、创新进展的要求,拓展各界人士政治参加的渠道,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努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民主协商会制度建设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在其中起到政治领导核心和主导作用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既要广泛吸纳民意,又要善于集中民智,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切实维护最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各项活动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所做出的决定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是坚持灵活简便原则
必须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在大的框架和总的原则、精神下,因地制宜、创新进展,力求操作简便易行,方式方法灵活多样
五是坚持注重实效原则
以有利于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有利于促进本区域经济社会科学进展、和谐进展,有利于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为基本点,以取得实际成效为目标
三、基本内容 关于性质、宗旨及职责 镇民主协商会是具有统战性的基层社团组织
是以行政民主为特色,以吸纳各界人士参加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提高基层党和政府决策质量,促进基层稳定、和谐、进展为宗旨
其主要职责为:议事协商、民主监督、建言献策
镇民主协商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 5年
关于机构设置 设立镇民主协商会理事会,人数 9 人
设会长 1 名,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