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复习:▲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第一部分民法总论一
民法得概念、调整对象及其适用范围:1
民法得概念:▲①形式意义上得民法:民法典,根据一定体系将各项民事法律制度系统编纂在一起得法律法律规范总与
(罗马式:人法、财产法、财产取得法;德国式: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②实质意义上得民法:所有调整民事关系得法律法律规范总称,包括民法典与其她民事法律、法规
民法得性质:●■①民法就是权利法⑴民法得基本职能就是对民事权利得确认与保护⑵民法得内容:民法就是以平等得商品经济关系为基础得,商品经济在法律上得表现必定就是以权利本位为主体得权利义务得统一②民法得内容主要就是私法③民法主要就是实体法④民法具有一定程度得任意性⑴市场经济要求要求尽可能给予当事人行为自由⑵因此,它主要就是实行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就是实行强行性法律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
⑶民法调整方法得特点就是允许主体依法独立自主自愿地产生、变更与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⑤民法强调平等协商与等价有偿原则:3
民法与其她部门法得关系:①民法与商法:民商合一:制定一部民法典,将其统一适用于各种民上市活动,不再单独制定商法典
民商分立反之
民法渊源:民事法律法律规范介意表现得形式,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制定得法律规范性文件
▲■①宪法②民事法律③国务院发布得民事法规、决定与命令④最高人民法院得司法解释⑤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得法律规范性文件⑥地方性法规⑦国家认可得民事习惯5
民法得适用范围■①民法在时间上得适用范围:法得溯及力问题,法有溯及力需以法有明文规定为限,原则上法不溯及既往,特别例外
②民法在空间上得适用范围:制定得机关不同,法得适用范围就不同⑴国家级得:全国范围,包含我国驻外使领馆以及悬挂我国旗得船舶飞机⑵地方级得:按地方⑶域外效力▲:法律再起制定管辖领域外得效力
一般无,只在特别状况下得保护管辖
③民法对人得适用范围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