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作业指导书 云南中环环境科技有限企业本作业指导书用于法律规范国控、 省控及市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运维工作
一、 编制依据1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方法》( 修订) 2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评方法》( 修订) 3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验技术法律规范》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法律规范( 试行) 》( HJ/T353- ) 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法律规范 ( 试行) 》( HJ/T354- ) 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与考评技术法律规范( 试行) 》( HJ/T355- ) 8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法律规范( 试行) 》( HJ/T356- ) 9 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作业指导书二、 作业内容●每日运行维护工作各片区运维管理人员天天必须对所管理片区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远程查看: 1、 查看数据是否正常上传; ( 国控和省控企业须同时上传云南省中心平台和中心平台; 非国控企业上传中心平台
) , 查看后发觉数据掉线, 找企业责任人配合处理或到现场自行处理
确保传输率在 95%以上
上传各污染因子数据是否在合理有效范围内; 详细要求: ( 1) 、 数据是否在合理变换范围内跳动
若长时间为一个数据, 说明监控系统或数采仪死机等, 及时与现场人员及时联络, 做简单故障处理, 不然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到现场处理故障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 2) 、 数据是否超标; 若数据超标及时与企业责任人联络, 找出超标原因并以书面方式及时上报企业技术部和环境保护局
( 3) 、 数据是否为 0; 若数据为 0, 及时与企业现场维护管理人员联络, 找出原因
若企业停产或设备故障超 2 小时数据不上传, 必须以书面方式上报企业技术部和环境保护局
( 4) 、 上传数据改变范围不能长时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