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非法自备水源井工作方案为贯彻取水许可制度,维护城区供水秩序,进一步实施依法治水、 有序取水,全面治理我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非法自备水源井现 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法〉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为依据,以执法整治为手段,以强化城区取用水管理、优化水资源 配置、保障用水安全为目标,依法取缔封填非法自备水源。坚持集中 清理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严格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 制度,实现城区取用水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为建设生态 型、节水型城市,促进 X 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二、清理整顿的范围与主体清理整顿范围: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我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 域内涉嫌非法取水的各类水源井,包括耗水服务业(洗浴、餐饮、旅 馆、洗车、加油站、食品等)、工业和企事业单位等使用的各类非法 自备水源井。清理整顿实施主体:县清理整顿非法自备水源井领导小组负责实 施对非法自备水源井的封闭、拆除。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 非法自备水源井的查处手续。(一)区别对待原则1. 对于我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水的 水源井,属于非法取水,予以关停取缔。2. 对于我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原来办有《取水许可证》的 自备水源井,《取水许可证》已经过期作废的,经甄别凡属于餐饮、 洗浴、洗车等服务业和水空调、小区或单位集中供水的,予以直接取 缔。3. 对于具有我县地下水动态监测观测井保留价值的百米深井,经 县水利局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列入城市应急供水水源,由县水行政主 管部门暂予锁闭,留由备用,根据应急供水需要严格控制数量。4. 对于列入环保部门地下水热交换节能锅炉补贴项目的,鉴于该 热交换系统浪费水较严重,由县环保部门处理,取消我县公共供水管 网覆盖区域内地下水热交换节能锅炉的使用许可,不得新增审批该类 取用地下水的地下水热交换节能锅炉。待环保部门取消该区域地下水 热交换节能锅炉使用许可后,根据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水,予以取缔。(二)先主后次、分批实施原则在县内充分开展实地调查统计、建立非法取用地下水违法名单的 基础上,根据先大井后小井、先县城中心后周边、先经营性用水后单 位集中供水的原则组织关停。(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