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温州电力局生产处29 年 2 月前言1 总则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34 供配电方式及负荷容量 65 线路管沟及所址要求 76 配电装置要求 8附录 A14前言为了适应温州市区 10kV 及以下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使 10kV 及以下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明确 10kV 及以下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技术要求,并对其土建、电气等设计内容做了规定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温州电力局生产处本标准的解释单位:温州电力局生产处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王化林洲游郑朴马劲东谢鹏林 姬旭东高秀珍金佳李万军周棣王强宏叶方彬本标准的主要审核人:丁文俊赵深本标准的审定人:刘伟军本标准的批准人:周华1 总则1
1 为法律规范温州市区 10kV 及以下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确保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适用于温州市区 10kV 及以下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的新建和扩建配电设计,各县局可参照执行
3 温州市区 10kV 及以下住宅小区公共配电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进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进展的关系,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所址环境、地区供电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4 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纳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5 住宅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络
6 住宅小区公共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法律规范
7 凡本标准未尽事宜,按有关标准、法律规范相关细则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