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0-16 12:55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印发《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5 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到 2025 年,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
《方案》提出了湖北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
2025 年~2025 年,建立排污权核定管理机制,2025 年底前完成全省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初次核定
完善《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 则》、《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现有规章制度
创新排污权金融服务相关机制,讨论制定《湖北省排污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
开展排污权 储备调研,成立省级排污权储备机构
开展市州排污权交易工作
2025 年~2025 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展县(市、区)审批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工作
制定《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办法》,明确排污权储备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排污权储备收益的使用和管理
完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
2025 年~2025 年,将全省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全部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实现全省排污权交易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有偿分配全覆盖
探 索开展烟(粉)尘、总磷、VOCs 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讨论,构建功能齐全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形成系统完备、科学法律规范、运行有效的排污权交易体系
据悉,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 立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究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排污单位树立环境意识,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