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放射治疗临床路径一、胃癌放射治疗临床路径(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胃癌(ICD-10 : C16 伴 Z51
0 , Z51
0 伴 Z85
2),符合以下情形:1
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胃癌;2
手术困难的局部晚期胃癌推举术前放化疗;3
D1 术后或局部复发高危患者,应推举术后放化疗;4
或符合姑息性放疗指征,无放疗禁忌
(二)诊断依据
根据卫生部《胃癌诊疗法律规范(2025 年)》、NCCN《胃癌临 床实践指南中国版(2025 年)》等
临床表现:上腹不适、隐痛、贫血等
大便隐血试验多呈持续阳性
3胃镜检查明确肿瘤情况,取活组织检查作出病理学诊断
影像学检查提示并了解有无淋巴结及肝脏转移,肿瘤局 部脏器浸润;钡餐检查了解肿瘤大小、形态和病变范围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进行临床分期
(三)放射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卫生部《胃癌诊疗法律规范(2025 年)》、《肿瘤放射治疗学(第四版)》、NCCN《胃癌临床实践指南中国版(2025 年)》 等
术前化放疗:T2 以上或者 N+的局部进展期病灶,术前 放化疗可能降低分期提高手术切除率
不能耐受手术治疗,或者虽然能耐受手术但病灶不可切 除的病例,可以选择放化同步治疗
术后放射治疗:术后病理分期为 T3、T4 或者区域淋巴结 阳性的,需要放疗+氟尿嘧啶或紫杉类为基础的增敏剂行同步放 化治疗
肿瘤有镜下或肉眼残留的,术后亦应行同步放化疗
局部复发的病例,可以考虑放疗或者放化疗
为减轻症状,病变相对局限时,可以考虑局部姑息性放 疗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45-60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 ICD-10 : C16 伴 Z51
0, Z51
0 伴 Z85
2 胃癌疾病编码
无放疗禁忌症
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别处理也不 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