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5.2.1 材料准备根据图纸设计及相关合同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如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缆式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控制模块、切换模块、短路隔离器、搂层显示器、区域报警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专用 xx、插孔、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管材、接线端子箱等。5.2.2 技术准备1.图纸设计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取得消防建审意见书。2.施工前应进行由业主(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3.编制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5.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5.2.3 主要机具1.操作工具:手电钻、冲击钻、梯子、对讲机、喷机、焊锡锅、电工专用工具等。2.检测工具:万用表、卷尺、探测仪器实验器、水平尺、小线、先坠、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等。5.2.4 作业条件1.线缆沟、槽、管、盒施工完毕,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2.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3.设备机房的环境、电源及接地安装已完成,具备安装条件。4. 设备、管道安装满足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工程施工要求。5.2.5 施工组织及人员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配置合理,劳动力已组织进场。专业技术人员和特别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工人应进行岗前培训。5.3 材料和质量控制要点5.3.1 一般规定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备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即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CCC”认证标识等。2.对所有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开箱全面检查,所有随机的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计算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3.消防主机应具有汉化图形显示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4.进口设备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的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体(或附中文译文),设备安装前,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部检查,方可使用。5.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各类火灾探测器、接口模块和线缆等材料设备的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2.各类火灾探测器、接口模块和配电线路采纳的缆线、电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