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制度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变化(一)、新工人入矿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传达学习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二、时段变化(一)、季节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要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党政主管必须有一人值班、下井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一)、工艺变化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
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