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必须 3 年进行培训一次,为严格执行该政策,经煤矿讨论决定,对全矿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力争全矿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上个新台阶。 授课人员:总工程师 地质防治水副总:通防副总: 机电副总:生产副总: 安全副总:生产部部长: 培训人员: 1、授课人员要提前准备授课材料,授课时向学习人员发放相关培训材料并对培训内容仔细讲解。 2、授课人员下井或有事时,自行调课,不得旷课。 3、培训时,要仔细考勤,下井带班人员要及时请假,否则罚款每次 50 元。 4、由于各部门、工区工作较多,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故本次培训时间暂定7 天,以后视情况而定。 5、授课结束后,由授课人请大家吃饭。 1、学习地点:会议室,安监部负责对讲课请客进行监督,授课迟到者罚款 100 元,不到者罚款 200 元。 2、授课人必须提前 10 分钟到达,否则视为迟到。3、超过 5 分钟不到者视为旷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