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与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编制目的为了严格管理爆炸物品,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同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爆破施工安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工程处《加强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严格执行
2 采购1、爆炸物品的采购计划,由物资部门根据施工队的生产计划及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
2、爆炸物品的采购计划,由物资部门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批,方可办理采购手续
3 运输1、运输爆炸物品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2、由工人搬运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则:(1)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禁止装在衣袋中
(2) 搬运危险品的人员,应彼此相距 米以上,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
在途中,不准在非指定地点休息或逗留、玩耍
4 保管1、爆炸物品应存放于相关爆器材有限公司仓库
2、危险品管必须分别存放,分别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内,防潮、防震、防热、防酸、防碱腐蚀和鼠咬,库房温度不宜超过 40 笆,严禁同易燃物品存放在一起,并要常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使用少量爆破器材临时存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队保管员)保管
(2) 应存放在专用库房的专用箱内,库房内不得有燃油、氧气、乙快等易燃物
不得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3)爆炸物品存放间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
(4)当天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点清数量,及时退库
(5)严禁将爆炸物品带入宿舍或移作它用
4、爆炸物品的储存地应派人警戒,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准接近,必须做好以防盗、防破坏为重点的治安保卫工作
5 领用与退料1、作业队向项目部领用:(1) 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由施工队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