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车辆得管理 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得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得管理
2、需停放在小区内得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得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
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得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得车辆),必须办理手续与按规定交纳停放费
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得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
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 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 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无执照得自行车丢失时,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7、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面停车场由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得检查,指导
2、固定使用车位得车主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场停车证,并将停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醒目 处,以便识别
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得标准交纳费用
3、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
车管员对进出停车场得车牌号 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
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车主得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 明、补办
否则,后果自负
5、停放在停车场得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6、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管理处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管理处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 以仲裁或向小区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品搬出/入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治安与公共秩序得管理,保障业主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业主填写《业主搬出/入登记表》
二、业主若将物品搬出小区,需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填写《业主搬出/入登记表》,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