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转管理规程1
0 目的法律规范消防系统运转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0 范围适用于 XX 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转管理
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转管理
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转管理工作
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转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转管理的统筹、协调
0 工作内容4
1 运转监控
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 24 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3 运转监控内容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 I=1
2A,U=25V);c
"运转"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当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楚,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j
维修部技工应对 CO2 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所有杂物;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l
测试"试灯"键,试灯 1~2 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当快速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 在运转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