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转管理规程1.0 目的法律规范消防系统运转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2.0 范围适用于 XX 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转管理。3.0 职责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转管理。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转管理工作。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转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转管理的统筹、协调。4.0 工作内容4.1 运转监控。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 24 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4.1.3 运转监控内容。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 I=1.2A,U=25V);c. "运转"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当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楚,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j. 维修部技工应对 CO2 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所有杂物;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l. 测试"试灯"键,试灯 1~2 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当快速查明原因给予更换。4.1.4 在运转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深度整治。4.2 异常情况的处置。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当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发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快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4.3 机房管理。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检、检测、修理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 5 分钟。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