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法1
目的法律规范服务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职责部门/岗位地产出资物业出资品质管理部受委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协调配合组织 30,0 元以上的招投标工作组织新项目招投标工作财务管理部受委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协调配合参加 30,0 元以上的招投标工作地产客户服务中心组织 50,0 元以上招投标工作必要时参加工程监督及竣工验收地产成本管理部工程费用的审算必要时工程费用的审算申请部门受委托负责 10,0 — 50,0 元以内招投标工作及具体工程实施操作 30,0 元以上招投标工作及具体工程的实施4
方法和过程控制4
1 总则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招标申请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地产相关部门人员(与地产相关项目)、分管领导、总经理
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招标应采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实行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加竞标
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
对全委项目的服务 / 工程外包招投标工作,应根据委托合同的 约定执行
2 招标项目的确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是根据公司、地产公司、业委会、全委项目甲方等的要求,确定拟招标项目
3 地产出资工程招标权限界定由管理处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向地产客户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详列招标原因、工程规模、费用预算等,经地产客户服务中心或地产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造价在 10,0 元以下的工程,由地产客户中心确认审算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管理处按公司采购管理程序选择承包商
造价在 10,0 — 50,0 元以内的工程,经地产委托认可,邑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