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成都市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文联大厦 楼 平方米物业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 同。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 同中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使 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三条 房屋本体(是指包括楼梯、大厅)共用部位的维修、养 护和管理。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包括电梯、水管、消防、机电设 备、走廊、自行车房)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第五条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六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场所、房屋共用单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楼道清扫等。第七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等。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所 停放车辆,停放人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第八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 小时安全巡视、门岗执勤等。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 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第九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与竣工验收资料等。第十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单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 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 当事双方协商。第十一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 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批判、规劝、警告、制止或提交有关部门处 理等措施。第十二条 在用户自愿的情况下开展特约服务,并收取费。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年 月起至年 月 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维护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乙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二、遵守《银杏物业使用守则》中关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按时交 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三、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四、与乙方办理用房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一)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账号;(三)公司联系电话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