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成都市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文联大厦 楼 平方米物业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 同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 同中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使 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三条 房屋本体(是指包括楼梯、大厅)共用部位的维修、养 护和管理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包括电梯、水管、消防、机电设 备、走廊、自行车房)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五条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场所、房屋共用单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楼道清扫等
第七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等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所 停放车辆,停放人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八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 小时安全巡视、门岗执勤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 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九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十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单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 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 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
针对具体 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批判、规劝、警告、制止或提交有关部门处 理等措施
第十二条 在用户自愿的情况下开展特约服务,并收取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自年 月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