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林匹克花园管理规约 1 草案)〔2 年月 日业主大会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维护宽阔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及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约,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全体业主共同信守
第二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局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阻碍建造物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有利于物业外貌保持,使用平安方便等原那末,妥善处理供电、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卫、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四条业主应根据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
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业主应当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允许后,报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效劳企业
第五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效劳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效劳协议
不得从事装饰装修中的制止行为,因违反装饰装修效劳协议或者考前须知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由业主自行承当责任
第六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不得在午间或夜间施工,以免噪音扰民
第八条业主安装空调,应当按物业效劳企业事先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空调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九条本物业效劳区域制止以下行为:1、损坏房屋承重构造、主体构造,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2、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挪移共用设施设备;3、侵占或者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4、违章私建、私设摊点;5、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6、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