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租赁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物品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 订本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品情况1、 物品全称:
2、规格型号:
3、单位数量:
4、质量情况:
5、外观情况:
第二条:物品租赁用途乙方租赁标的物品的用途为:,未经甲方 同意,乙方不得将标的物品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 抵押
乙方违反使用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标的物品
第三条:物品租赁期限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拟延长期限的,应于期限届满前 7 日内与甲方重新协商并修订本协议或重新签署协议
第四条:协议金额及结算支付1、本协议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2、 在本协议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金额的%预付 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3、甲方租赁物品到达乙方租赁地点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 协议金额
4、甲方应分别在收到上述款项所规定金额后 7 日内向乙方出具 前述各款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第五条:标的物品的交付及归还1、 标的物品交付时间:年 月 日;2、 标的物品交付地点:
送达交付 地点的运输由甲方负责
3、 标的物品归还时间:年 月 日;4、 标的物品归还地点:
送达归还 地点的运输由乙方负责
5、标的物品交付及归还时须经双方共同验收,并签署书面验收 证明
第六条:标的物品的使用、保管、维修1、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物品说明书、操作法律规范、或惯常的 合理方式妥善使用,因乙方错误使用造成的标的物品损坏、缺失,由 乙方承担责任
2、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物品说明书、操作法律规范、或惯常的 合理方式妥善保管保养标的物品,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标的物品损 坏、缺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合理使用及保管标的物品,因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