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进展,制定本制度.1。2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3 特种设备的确定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1。4 职责部门安全动力部是公司负责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部门.2. 特种设备的设计、安装2。1 承接特种设备设计的单位,应取得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设计单位必须对其设计方案的安全问题负责。2。2 承担特种设备安装的单位应持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安装资格证,向区技术监督局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安装.3. 特种设备的使用3.1 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使用单位向地方技术监督局领取使用合格证。3。2 特种设备设专人操作和维护保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3 特种设备操作: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岗位安全规程》、照章运行、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4. 特种设备的维修4。1 特种设备维修根据有关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检修完毕须将有关安全设施恢复。4。2 压力容器及压力管线焊接,必须由持有压力容器焊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4.3 特种设备检修后应进行相关试验,试验合格验收后,方可使用.5。特种设备的检验5。1 特种设备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依法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5.2 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5.2。1 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5。2。2 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六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5。2。3 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6. 事故责任6。1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7。附 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