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制造优质的镇区环境,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镇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一、工作1、管理工作制度:本镇环卫部门现有管理人员 6 名,环卫工人 31名。根据镇区的道路、街道、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实行“包干包段责任制”。管理员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并对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2、保洁工作制度;环卫工人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镇区的生活垃圾、零散垃圾等,并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清扫大街卫生,清理街道的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清理主要巷路内的杂物、建筑垃圾;清理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确保街道无垃圾、无杂草(草堆)、无纸屑塑料袋、无路障、无建筑垃圾、无乱张贴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环境洁净.3、垃圾清运清运工每天要仔细清运辖区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4、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5、工作纪律: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仔细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二、考勤制度1、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三次,即每天上午 4: 至 10: ,下午13:至 16: ,晚上 17: 至 19:,合计 11 个小时。2、环卫工人根据各自分管的卫生区,必须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不得留任何死角,确保各自所负责的卫生区内的路面、绿化带及人行道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环卫工人,在一个月内经创建办工作人员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发现两次罚款 30 元,第三次予以辞退;经主抓领导发现第一次罚款 30 元,第二次予以辞退;经书记、乡长发现第一次取消年终补助,第二次予以辞退。3、保洁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各自坚守岗位,如有特别事情,必须及时请假且找人替工;按时参加点名,在一个月内旷工一次取消本月工资奖励,旷工第二次予以辞退,迟到(30 分钟以上按旷工)一次罚款 5元,第二次罚款 10 元,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