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一)管理组织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权负责。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根据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3、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凯里市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根据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 2 人;5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根据安装总造价: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 1 人;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至少 2 人;1 亿以上的工程至少 3 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每 50 人必须设 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 1 名以上的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的班组每 10 人配备 1 名群众监督员)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1.项目经理 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权负责。要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结构,确保配备必要的资源(人力、基础设施、环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具体划分到每一个人,制定各级职能人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目标的实现。 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策划,确保安全有序生产投入。组织对现场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不进行违规违章指挥,制止违规违章作业。对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实行措施予以解决。 对劳保用品的正确合理使用和“三违”现象进行监督。组织编制项目部级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的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