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营销中心(2017年度)激励方案版本第1版版次第1次修订版页码共3页受控状态受控编号PRZ-YX/W-001执行主体营销中心全体员工监督主体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考评主体董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激励方案以调动个人主观积极性为原则,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惠共赢机制
第二条:以员工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在确保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奖优罚劣,公平竞争
第三条:经营业绩以财务中心数据为准,员工评价以人力资源部数据为准
第四条:所有绩效奖励,涉及资金部分的,须按政策规定依法纳税
第五条:该方案激励对象包括营销中心所有员工、提供营销业绩的非营销中心员工与非公司人员
本方案所指专职营销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年度任务责任书》者,其余人员均为非专职营销人员
第二章全年任务及分解第六条:2017年公司全年营销任务为23亿,其中自营业务为8亿,联营业务为15亿
第七条:全年营销任务责任人该任务的主要责任人为以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负责人为首的营销团队,并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及进行考核
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负责人可根据完成全年任务的需要,组建相应规模的营销团队、拟定相应的激励方案及营销管理办法,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全年任务季度分解(原则目标)季度自营任务联营任务季度目标总额占全年任务额目标占全年比例目标占全年比例第一季度(2017
1-3月)1亿12
5%2亿13
04%第二季度(2017
4-6月)2
4亿30%4亿26
83%第三季度(2017
7-9月)2
22%第四季度(2017
10-12月)2亿25%3
91%注:(1)自营、联营月度分解表,各营销单位季度目标分解由营销中心自行拟定,报总经理、董事长批签后作为考核目标附本方案后
(2)2017年1月1日前,由营销总经理牵头完成现有营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