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总则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伤亡事故)时,为有效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部承担施工生产作任务实际,总队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应急救援准备 2.1 应急救援的组织与领导总队、支队、项目部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队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总队长、政委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队长成员:总队安委会成员办公室:设在总队质量安全科联系电话:总队总值班室电话支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支队长、支队政委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支队长成员 :支队安委会成员办公室:设在支队质量安全股联系电话:支队值班室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项目部主任、项目部政委(教导员)副组长:分管安全的项目部副主任成员:项目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项目部质量安全科联系电话:项目部办公室 2.2 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总队、支队所属各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担施工生产任务实际及所辨识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目的;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报警,联络步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器具一览表;应急救援指挥者,参加者的责任义务。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主任批准后报支队审批,总队重点监管项目必须报经总队审批。2.3 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流程图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流程见下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报告应急响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抢救伤员向专业救援队伍求助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持续改进有效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流程图 2.4 应急救援设备、器具为进一步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队、支队、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承担施工生产任务实际,在充分识别潜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基础上提供充分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器具。应急救援设备、器具一般包括:指挥车辆、抢救车辆、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动力、消防设备、急救设备、通讯设备等 。在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器具时应充分考虑业主,当地医疗、消防部门的资源。总队、支队、项目部相关责任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对应急救援设备、器具进行测试、维修、保养,以保持其完好性。 3、事故报告(1)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部主任或政治委员(教导员)。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