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生产违规违章作业行为 162 例(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无带、无芯)。(2)现场工作,穿不合格的工作服(化纤布、涤棉、涤纶布等)。(3)电工生产工作场所,上班期间穿裙子,穿背心,穿短裤。(4)电业生产工作场所,上班期间穿高跟鞋、拖鞋。(5)电业生产工作场所,不根据相关规定穿工作鞋(绝缘鞋、耐油鞋等)(6)电业生产工作场所,不根据相关规定戴工作帽(如车工、木工等)。(7)电业生产工作场所,不根据相关规定戴防护镜(如车工、焊工等)。(8)在机床、电焊、检测、修理等工作中,工作服袖口应扣而未扣。(9)工作中,应戴手套的工作不戴手套(如锅炉工、电焊工和气焊工)。(10)电、气焊工作,不穿帆布工作服、不戴工作手套、上衣设有扎在裤子里。(11)工作中带纱线手套从事打锤、机床加工等工作。(12)高空作业,不使用双控安全带。使用单控安全带时不加腰绳。(13)登杆前不检查登高工具(如登高板、脚扣、安全带、脚手架等)。(14)无工作票从事电业生产工作(包括油漆工、瓦工等)。(15)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而使用了第二种工作票。(16)停电申请的地点、内容等不与现场实际相符(设备名称、编号等)。(17)工作票填写存在严重错误。如:所派的工作负责人不当,工作内容不全或不清,接地线不全或错挂,标示牌、围栏不全或不与现场实际相符,带电部位未交待或交待不清等。(18)第一种工作票在工作之前一天没有签发和送达变电所,或在工作之前一天没将已填好的工作票用电话全文传达给变电所、调度所。(19)工作票未获得许可,工作人员就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或做准备工作。(20)得到工作许可后,工作之前不召开开工会,工作结束后不召开收工会,不按“一倍、二看、三查、四动手”的自我保护工作法就进行工作。(21)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手中不带工作票。(22)工作中,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人员姓名、人数不符。(23)单独一人从事电气工作,无人监护(检测、修理工作,运转操作等)。(24)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还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参加工作,不仔细履行监护责任。(25)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现场,未临时委派能胜任的工作负责人,使现场失去监护。(26)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已发出的工作票。(27)上班迟到、早退,不根据工作票的工效时间进行工作。(28)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从事电业工作。(29)在班期间打架斗殴。(30)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