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具体采纳电动吊篮的单位工程有 C 地块的 5#楼建筑面积为 27941
93 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 22 层;6#楼建筑面积为 4043
01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7#楼建筑面积为 37860
74 平方米,地上 19 层地下二层;8#楼建筑面积为 23680
15 平方米,地上 11 层地下二层;A 地块的 1#楼建筑面积 31326
64 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 22 层;2#楼建筑面积 23088
44 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 22 层;3#娄建筑面积 28588
27 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 20 层;4#楼建筑面积 21810
02 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 20 层安全监理人员要对电动吊篮布置情况详细了解,并掌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及所使用电动吊篮的数量施工形式等为确保施工安全,要督促总包做好对电动吊篮设备进场的组装维护检修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二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GB19155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处作业吊篮标准》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GJ33-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46-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部第(28)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 29〕675 号《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北京电动吊篮使用手册三电动吊篮强制性规定1 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 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3 吊篮堆物超重,钢丝绳锈蚀,防护设施不到,安全锁限位失灵易导致高处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