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基本安全要求一
共性要求(14 条)1
支撑系统 支撑系统应能支撑所有载荷以及正常运转和紧急运转时产生的所有外力(包括冲击力)2
电梯维修 当需要通过维修来保证电梯的持续安全时,应提供适当的操作章程并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完成
设备的非接近性 使用人员和非使用人员不应当直接触及到危险设备
轿厢地面和工作区间 轿厢地面和站人的工作区间应将拌倒和滑倒的风险减到最低
相对运动的危险 轿厢和外部设备之间以及电梯设备之间均会产生相对运动,必须保护使用人员和非使用人员不受相对运动而产生的剪切、挤压、擦伤或其他损害
层门锁紧和轿门关闭 在井道门(包括层门、井道安全门等)开着或未锁或者轿门没有关闭的情况下,轿厢运动是非常危险的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轿厢应当立即停止运动
救援 应能(包括方法和具体程序)安全释放和救援将被困人员
锐利边缘 应尽可能减少锐利边缘对人员(注:指使用人员和非使用人员)损害的风险
电击危险 在使用电的地方,应尽可能减少人员(注:指使用人员和非使用人员)被电击的风险
电磁兼容 电梯的安全运转不受外部电磁的影响,自身发射的电磁也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轿厢和层站照明 在使用期间,轿厢和层站应提供足够的照明
地震的影响 在易遭受地震的地区应预测地震对电梯设备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将人员可能受到的危险降到最小
(应考虑各种情况,如地震发生时、轿厢停止运转救援时以及电梯恢复正常运转等)13
材料风险 电梯所使用的材料不应导致危险
(如易燃、中毒等)14
环境影响 应保护人员不受环境的影响
(如考虑电梯安装地点的天气情况) 二
电梯附近区域(1 条)1
必须实行措施防止人员跌入井道
进出口(6 条)1
进出口 在层站处应保证人员安全进出轿厢
地坎水平间隙 应限制轿厢地坎和层门地坎之间的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