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使电梯高效、安全地运行,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
电梯作业及管理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电梯的作业或管理工作;2
电梯的相应钥匙包括三角钥匙、机房钥匙、控制柜钥匙、操作面板及电锁钥匙等,应有上述有资质人员保管及使用;3
负责对电梯的运行状况及使用环境进行巡查并正确记录,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4
配合并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 15 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保养工作及紧急修理工作;5
应在电梯年检到期前一个月,提前向淮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确保电梯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内使用;6
应保持电梯机房的清洁、照明及通风良好
特别是机房的通风及温度条件,应符合国标 GB10058-88 中 5-40 度的要求
应按“一机一档”的原则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包含:a
电梯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随机图纸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b
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c
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d
电梯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二)当电梯遇到火灾、地震、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按应急处理措施对电梯进行应急操作,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前来维修
(三)电梯相应的部门管理负责人应负责此制度的监督执行
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1
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机房钥匙、控制柜钥匙、操作面板司机锁及电锁钥匙等
上述钥匙是电梯专用钥匙,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不得借于外人使用
(特别是电梯三角钥匙)3
使用上述钥匙者必须是经淮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电梯安全操作证之持证人员
使用者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正确使用上述钥匙
(特别是电梯三角钥匙)5
电梯三角钥匙必须在电梯停止的状态下使用,以免造成不正常停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