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检测、修理停送电工作票规定1、检测、修理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停送电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2、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工作票编制、签发与管理一般规定: ⑴ 工作票应有项目名称、停电时段、影响范围、操作的开关及刀闸编号、相关供电系统图等相关内容,供电系统图应注明设备名称、电源名称、负荷名称、操作的开关及刀闸编号、接地线安设位置、警示牌悬挂位置及停电影响范围,停电影响范围应用点划线圈出。 ⑵ 工作票应注明具体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和施工人员;编制人须签字,并经签发人、生产技术部门、安监部门和矿机电负责人的签字同意后方生效。 ⑶ 工作票签发人、矿机电负责人必须经过工作票签发资格培训合格。 ⑷ 工作票一式四份,工作负责人、矿调度室、机电值班室和工作票签发人各执一份。工作票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⑸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多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⑹ 工作票需要延期应在施工时间未结束前向工作票签发人和矿值班领导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办理。 ⑺ 工作票一旦签发原则上不得更换工作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工作负责人应当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全体工作参加人员,将工作负责人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只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并核查。 ⑻ 工作票破坏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填写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⑼ 严禁利用停送电工作票进行限定范围以外的电气设备检测、修理、检查。3、检测、修理地面供电系统和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和设备,工作票编制、签发和管理根据下列规定执行: ⑴ 一般规定 ① 工作票应当由施工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或委托工作负责人填写,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生效。一般情况下,不准系统外人员担当运转线路的检测、修理、试验、维护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② 工作票签发人的基本条件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并经过集团公司教培部门培训合格、具备工作票签发资格,具备工作票签发资格人员应以书面文件下发到相关部门和变配电场所。 ③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线路)情况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经过所在科(区)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