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2009年至2011年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1.三年内,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现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2.2009年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2010年达到90%左右,2011年参保率进一步提高
3.新农合在已覆盖全区农牧民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参合率达到常住人口的95%以上
4.2009年底前将未参保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医保,2010年底前基本解决所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补贴资金从国家下拨专项补贴、地方财政配套、基本医疗保险结余以及个人缴费四个方面筹集
5.2009年9月底前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6.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继续实行政府补贴政策
7.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8.从2009年起,盟市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