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身份确认制度目的:为了医疗安全,必须采集患者身份的真实信息,特制定此规定。细则:1. 为了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病人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和/或住院病历首页上的身份信息。2. 本院要求在对病人实施任何检查、操作前或转运病人前至少核对两种以上的病人信息(住院病人:姓名和住院号;门诊病人:姓名+门诊号),确认病人身份。3. 核对病人姓名时,请病人说出自己的姓名,确保身份正确性。在核对病人信息时,医用腕带信息(二维码)可替代患者床头卡信息。4. 门诊和急诊的各个流程均需做好病人身份确认:(1) 挂号室在输入病人信息时,次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病核实有疑问的信息;(2 )医生在为病人开写处方、各种检查单及住院证时,必须核对病人基本信息;(3)药房在发药时都必须核对病人的基本信息,以保证确认病人身份。5. 入院处在为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核对病人信息,并对有疑问的病人信息加以核实。6. 每位入院病人到达病区时,护士再次核对腕带,包括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诊断等病人信息,如有不符,通知入院处,纠正错误信息。7. 腕带使用法律规范(1) 病人住院期间佩戴腕带。护士应向病人或家属交代医用腕带的用途,取得他们的配合。(2) 佩戴在手腕部(特别情况除外),松紧适宜。(3) 采纳电脑打印标实医用腕带,包括病人的姓名、住院号、年龄等,信息清楚、准确。(4) 病人若一侧肢体或手部水肿导致腕带压迫组织,当班护士及时剪去腕带,并在其他肢体佩戴。(5 )若在住院过程中发生腕带脱落、损坏、由病房护士及时与住院处联系更换。(6)在住院过程中病人有跌倒风险、药物过敏等,随时在腕带上做好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