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停运期间安全措施为了进一步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测、修理等原因停止运转期间的矿井安全,使各岗位能够积极行动,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矿井安全有序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停运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1、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2、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调度员要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增加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一经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撤出影响区域人员并设置警戒,同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安排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在瓦斯等有害气体无异常时,方可恢复作业;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进行恢复运转,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转正常后方能解除警戒;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总工程师请示,待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操作,同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要及时通知影响区域区队及班组长,安排班组长在作业地点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台,对施施工场地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保证仪器灵敏可靠,一旦有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情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7、矿调度室要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故障处理期间的各类事项;8、监控员、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必须及时汇报处理;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1、监控员发现瓦斯异常应当立即通知调度员、监控中心负责人、通防科长,同时向禹州市监控中心汇报,然后进一步落实造成瓦斯异常原因;2、调度员接到通知,应当立即通知异常区域值班队长和瓦斯检查工,查明造成瓦斯异常的原因。假如属监控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冲击监控设备造成的,直接安排监控维修人员处理,并安排瓦斯检查工重点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假如确属瓦斯涌出有变化,要通知调度室主任和值班矿长,由通防科长安排查明原因,并制定专项措施,调度室按措施调度;3、监控中心负责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