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方法及现场安全管理与控制一、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监理工作方法(1).每周由总监召开施工场地例会,施工单位作工作汇报,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解决影响工程质量、阻碍工程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工。(2).驻地监理在日常监理中,如实际情况与原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首先要摸清实情,掌握现场资料,如实向总监汇报,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供总监参考。(3).驻地监理在工程实施中对关键工程、关键工艺,必须全程旁站,对隐蔽工程的各项工序必须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查,并抽检测试,施工过程当中的常规试验按部颁试验规程进行。(5).驻地监理对承包人报来的资料要及时抽检确认,不得积压、拖延,在抽检过程当中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或名不符实要果断地提出整改措施,责令承包人纠正或改善,对报来的资料经查实无误,应当及时确认,不得用任何方式敲诈和为难承包人。(6).驻地监理在监控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时刻平衡好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既要得到业主的信任,又不能挫伤承包人的积极性、兴趣,但也千万不能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去平衡人际交往关系,这些矛盾的平衡是每个驻地监理必备的素养。(7).对承包人报来的工程计量,应当依据设计实地核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必须是合格工程,留足质保金,始终掌握对承包人的制约权。(8).项目总监要明确工程质量标准,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的措施及手段,常常巡视施工场地,解决驻地监理不能解决的问题,不定时对驻地监理的工作进行检查,本着帮助提高的原则,加强监理队伍的团结,提高监理水平。2、质量保证措施: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当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部分工序暂停指令”,待施工单位改正并复验合格之后,发出“复工指令”。单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我检查合格,可出具“工程工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之后,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之后签字认可。监理工程师每周填报“工程周报”。监理工程师需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3、服务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