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1 施工期间的服务承诺1.1 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过程 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进行更换,上岗时接受甲方对投标书中提供的管 理人员验证上岗,对甲方人为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更换。1.2 在施工期间完全遵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约定以及其他有关 对监理要求和管理规定的文件,全面履行监理的责任和义务,采纳先 进、科学的手段,和信息化管理,仔细开展监理工作,并无条件接受 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在工程的关键部位,项目监理人员坚持 旁站监理。1.3 合同签订后,派驻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前不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任何职务,也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总 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 日,其他成员每周在现场在工作时间不少于 7 天,总监理工程师离开 施工场地时,向建设单位代表报告,在处理完急需处理的事项并经过同意 后再离开施工场地,同时以书面形式指定代表人在总监离开期间处理相关 事项,指定的代表人保证胜任并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1.4 在建设监理期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素养、数 量、年龄、专业配置、执业资格及层次结构事先得到业主的认可,经 业主认可后不再进行更换,直到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进场后向发包 人提出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进场。按计划进场的主要 监理人员,业主单位认为不合适的人员保证在三天内调换,根据工程 需要增加监理人员时,保证 7 日内将称职的监理人员派驻到现场,直 到圆满完成工作后离开。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岗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1.5 监理部人员确保身体健康,无老弱病残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在施 工现场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有监理人自行负责。1.6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情况进行预评价,并及时向 业主反馈有关信息,讨论确定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 确保事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理顺各方关系,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 前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开无谓的人力、物力、财 力和工期的浪费,节约社会资源。1.7 我公司将本项目作为公司的重点项目,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 大力支持,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具备设计、咨询、造价等多种资质和 能力的条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期间,公 司保证每月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不少于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