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分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工作,保证安全技术审批工作的正确性,充分发挥技术在公司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技术审批工作。凡从事与本制度相关的活动,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二章 规划审批第三条:公司在组织编制中、长期进展规划时要把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应包括上一个规划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本期规划安排。规划应根据安全生产技术进展趋势和成熟的科研成果结合公司的生产实际进行安排,要明确安全专项工程、设施、设备以及更新改造项目,要有安全投入资金规划表。第四条:编制进展规划时要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和规划安排进行审查时,必须要有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参加。会审后修改的规划经签字盖章,报相关部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第五条:公司的五年滚动要有安全部分,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批后送**股份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和安全督察员备案。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公司五年滚动的安全部分进行审查。第六条:公司规划进展部根据规划进行安全投入资金安排,财务部负责组织落实资金,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落实。第三章 设计审批第七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要有安全予评价。安全专篇的会审要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规划进展部负责组织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竣工投入生产使用之前一个月,公司相关部门应向上级领导公司提出申请验收的书面请示,组织并落实好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在联合试运转过程当中的相关资料,或报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第八条: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要有安全部分。其内容包括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其中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法律规范。会审时要有公司安全监察部主管人员参加。凡参加会审的人员,要有本人签名,把签名表一共存入技术档案。工程项目设计完成后报相关部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第九条:矿井的开拓延深、采区、主要硐室和工作面设计要有相应安全技术设计。审查时要有安全监察部相应主管人员参加。审查意见和参加审查人员的签名表一共存入技术档案。完成设计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