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治理安全措施说明:为了进一步搞好瓦斯治理工作,防止发生瓦斯事故,现编制如下安全措施,望有关单位人员严格执行
一、瓦斯检查人员配备(一)瓦斯检查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于 1 年,并经专门培训和实测气体、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
(二)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盯头盯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 2 次,间隔时间为 2 小时,检查时间要均衡
二、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原则及检查标准(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应当由通修队技术员编制后报通防部审查后,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列入每月的作业计划中,检查点的增加由值班队长负责安排,检查点的减少报矿总工程师经批准后方能执行
(二)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原则:矿井总回风道、一翼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和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峒室和巷道等,其检查地点的设置、检查次数、检查周期、检查方式由矿总工程师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实施
(三)瓦斯检查牌板的位置
采煤工作面瓦斯牌应设在距工作面煤壁 20m 内的回风巷道中,回风流瓦斯牌应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以里 10~15m 处;掘进工作面应当设置在距迎头 50m 以内的巷道中,回风流瓦斯牌应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以里 10~15m 处;硐室设置在调节风门处;回风道设在测风站内;其它地点设置在有人工作的位置;并悬挂于顶帮完好、无滴水的醒目地点,书写要清楚、准确
(四)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三签字”制度(瓦斯员、班组长、放炮员)和“三对口”制度(瓦斯检查员手册、记录牌板和瓦斯日报表)
(五)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执行盯头盯面瓦斯检查的在本头面瓦斯牌处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三级信号三保险”、放炮停电、撤人、远距离放炮等制度
(七)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值班队长和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