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控制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保证 XX 矿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及责任划分:1、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 XX 矿的生产、安全系统,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A、B、C 三级:A 级是指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 级是指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 级是指由区(队)、矿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4、矿长对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总工程师负责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分管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与管理;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查
二、排查及报告程序:1、矿应依本制度报告本矿的重大安全隐患
2、矿每月由矿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
3、对所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整改措施,由矿长组织落实整改
4、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
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
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B 级事故隐患报矿,矿将 A 级事故隐患呈报公司
5、各矿应于每月 28 日前,将下月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和上期报告的整改情况,书面对公司报告6、矿井计划外停电、停风,主要通风路线冒顶堵塞,发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透水征兆等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按程序报告
三、重大隐患排查及报告内容1、不能实现分区通风或采纳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角联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