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1 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有用)1
目的为增强和法律规范粉尘作业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粉尘防爆知识及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项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粉尘作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
1 安全主任3
1 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并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3
2 负责组织和监督各级员工和相关方人员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3
3 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善措施建议;3
4 负责建立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档案:3
2 相关职能部门3
1 协助安全主任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3
2 负责对车间级和岗位级粉尘防爆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善措施建议:4
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参加有资质的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证,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16 学时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粉尘防爆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粉尘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粉尘爆炸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粉尘防爆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