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项目评比实施办法为贯彻公司 22 年”内抓管理出精品,外抓开发创品牌”的工作方针,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 质量和服务技能,为实现企业的名牌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办法。一、精品项目评比范围中咨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四川大厦物业管理中心、经济日报社物业管理中心、空指物业管理 中心、空后物业管理中心。二、精品项目评比办法1、精品项目评比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公司办公室汇同质量管理部,对各物业中心进行定期 检查及抽查。2、每季度末的 25 日前由公司评审小组,按检查结果评出季度精品项目,以此累计,年底评 出年度精品项目。三、精品项目评比标准1、各物业中心统一标准:⑴ 不得发生重大顾客投诉事件。⑵ 不得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故。⑶ 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综合评价指标在 98%以上。⑷ 不能发生火灾及刑事治安案件。⑸ 按时完成月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2、结合各物业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和特点,中咨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四川大厦物业管理中心 执行《中咨大厦、四川大厦精品项目评比标准》;经济日报社物业管理中心、空指物业管理中心、 空后物业管理中心执行《经济日报社、空指、空后精品项目评比标准》。四、本办法自二 OO 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