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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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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管理标准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118-220.05 -* 计 财 部 纳 税 管 理 标 准 *-10-10发 布 *-11-10实 施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布前 言 为 适 应 不 断 改 革 进 展 的 企 业 工 作 要 求,更好 的 法 律 规 范 岗 位 工 作,提 高 企 业 管 理 标 准,根 据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管 理 标 准和 工 作 标 准 编 写 的 基 本 规 定>>的 要 求,结 合本 岗 位 工 作 实 际 情 况,对 原 某 发 电 厂 企 业 标 准Q/118-220.05-94<纳 税 管 理 标 准>进 行 了 修 订 。本 标 准 自 实 施 之 日 起 同 时 代 替Q/118-220.05-94。本 标 准 由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标 准 化 委 员 会提 出 。本 标 准 由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管 理 办 公室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计 财部 。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118—220.05—*纳 税 管 理 标 准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纳 税 范 围 、 税 收 管 理 应 遵 守原 则 、 发 票 管 理 、 增 值 税 低 扣 项 管 理 、 检 查与 考 核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的 纳 税 管 理 。2引 用 标 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3管 理 职 能3.1 在 财 务 负 责 人 的 领 导 下,负 责 纳 税 核 算 、 申报 和 交 税 的 管 理 工 作 。3.2 监 督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税 收 管 理 的 政 策 、 法 规 、 制度 等 。4管 理 内 容 与 要 求4.1 增 值 税 管 理 原 则4.1.1 销 售 电 力 或 修 理 必 须 交 纳 增 值 税 。4.1.2 增 值 税 税 率4.1.2.1下 列 各 项 增 值 税 税 率 为17%。 A电 力 B提 供 修 配 劳 务 。4.1.2.2下 列 各 项 增 值 税 税 率 为13%。 A矿 产 原 煤 B图 书 、 报 刊 、 杂 志 。4.1.3 纳 税 人 销 售 货 物 或 应 税 劳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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