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管理标准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118-220
05 -* 计 财 部 纳 税 管 理 标 准 *-10-10发 布 *-11-10实 施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布前 言 为 适 应 不 断 改 革 进 展 的 企 业 工 作 要 求,更好 的 法 律 规 范 岗 位 工 作,提 高 企 业 管 理 标 准,根 据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的 要 求,结 合本 岗 位 工 作 实 际 情 况,对 原 某 发 电 厂 企 业 标 准Q/118-220
05-94进 行 了 修 订
本 标 准 自 实 施 之 日 起 同 时 代 替Q/118-220
本 标 准 由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标 准 化 委 员 会提 出
本 标 准 由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管 理 办 公室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计 财部
某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118—220
05—*纳 税 管 理 标 准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纳 税 范 围 、 税 收 管 理 应 遵 守原 则 、 发 票 管 理 、 增 值 税 低 扣 项 管 理 、 检 查与 考 核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的 纳 税 管 理
2引 用 标 准3管 理 职 能3
1 在 财 务 负 责 人 的 领 导 下,负 责 纳 税 核 算 、 申报 和 交 税 的 管 理 工 作
2 监 督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税 收 管 理 的 政 策 、 法 规 、 制度 等
4管 理 内 容 与 要 求4
1 增 值 税 管 理 原 则4
1 销 售 电 力 或 修 理 必 须 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