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公司《治安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要求,结合《保安服务合同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安工作的方针: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主要任务: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
三、公司办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归部门,负责对公司保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并将保安工作情况每月向保安公司进行书面反馈
对表现好的保安人员要提出表扬,对不合格的或违反公司制度的保安人员提出调整意见及时进行调整
四、严格根据公司的考核规定,对保安队伍每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公司办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二章执勤一、保安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职责:1、履行《保安服务合同书规定》的安全防范任务,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2、门卫执勤人员仔细查验出入公司人员的证件和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并进行登记
(1)、外来人员来公司找人办事,需通过保安执勤人员电话联系准入后方可进入,并详细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2)、进入公司的外来车辆要详细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出公司时要对车上物品进行检查
(3)、物品出入公司要填写《出入物品登记表》;出公司的物品,要严格检查是否有物品管理部门开据的准出手续,并仔细核查,物证不符的,严禁出公司
3、巡逻人员在巡逻时,要重点巡逻公司综合办公楼、仓库、车间现场等要害地方,仔细检查治安隐患,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重大治安隐患,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公司,并协助处置
4、巡逻人员对发生的案件和事故,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司报告,同时应立即实行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把违法犯罪嫌疑人报送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二、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搜查他人身体或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2、辱骂、殴打他人或教唆